四川省水产局组织学习贯彻《长江保护法》
时间:2021-03-04 作者:佚名来源:四川省农业农村厅
2月23日,省水产局召开会议集中学习《长江保护法》。局领导班子成员、属各部门、直属原种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,局长何强同志主持会议。
会议重点对水产养殖标准体系、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、禁捕管理、农业面源污染、船舶管理、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会议指出,《长江保护法》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、特别法,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,开启了流域协同法治的序幕,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和法治保障。四川是长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,拥有众多的支流,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责任。
会议强调,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“共抓大保护,不搞大开发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指导各地深入学习《长江保护法》,将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战略思想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去。会议要求,全局要对标《长江保护法》具体要求,主动作为、务实担当,加强部门协同配合,打好贯彻落实《长江保护法》主动仗。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t.sc.gov.cn/nynct/c100626/2021/2/24/cd8a240aede841499ef5a8931eee9726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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