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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重点班和专题班的通知

时间:2025-09-16 作者:佚名来源:江苏省农业农村厅

  各有关单位:

  为深入推进我省“新农人”培育三年行动计划,加快培养农业农村领域急需紧缺人才,进一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效,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重点班和省级专题班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实施内容

  1.项目概况。省级重点班聚焦“新农创”“新农匠”“新农服”等方向开展引领性培育。省级专题班针对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缺口,靶向培育相关领域紧缺型专业人才。

  2.培训对象与内容。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、经营、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,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。具体各班次培训对象与内容详见省级重点班计划表(附件1)和省级专题班计划表(附件2)。

  3.培训时间。省级重点班总天数原则上不少于5天,课堂教学(包含线上线下)和实践教学不少于3天、观摩交流不少于2天。1学时为45分钟,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。在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,时长不超过1年,次数不少于2次,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%。

  省级专题班总天数原则上不少于8天,课堂教学(包含线上线下)和实践教学时长不少于5天,观摩交流不少于3天。1学时为45分钟,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。可分阶段组织培训。在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,时长不超过1年,次数不少于2次,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60%。

  两类班级学时均不包含报到和返程时间,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%,均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。

  4.培训经费。省级重点班培训测算标准为4000元/人,省级专题班培训测算标准为10000元/人,相关培训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,其中跟踪服务标准按照300元/学员/次测算。

  5.培训要求。按照《关于加强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》(苏农办科〔2024〕3号)要求,科学制定方案,精心选配师资,丰富办班形式,强化学风建设,确保培训质量。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,合理安排培训时间,充分利用农闲时节、海洋伏休期,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。具体培育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社〔2025〕3号)执行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

 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《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(试行)》和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(修订)》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。

  三、有关要求

  申报单位根据省级重点班计划表和省级专题班计划表(附件1、2),结合工作实际,选择1个或多个培育主题进行申报,每家申报单位申报培育主题不超过6期。请于6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书(格式见附件3,一式三份)盖章报送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,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。省里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培训机构,并由农业农村相关业务条线指导开展培训。

  联系人:单琪琨,025-86263816,邮箱:nmpyzrgk@163.com,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一号楼303室。

  

  附件1: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重点班计划表.docx

  

  附件2: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专题班计划表.docx

  

  附件3: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.docx

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

  2025年6月17日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t.jiangsu.gov.cn/art/2025/6/17/art_11977_1158452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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